x-ray操作人员
关于“三类射线装置(X-Ray)如申请了豁免管理(厂家出具了当地环保豁免函,并到当地办理豁免备案),对于其“操作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健康监护(如职业健康体检等)”问题咨询,现解答如下: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4.2.4.1“如果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审管部门确认和同意,则该源或利用该源的实践可以被本标准的要求所豁免”规定,豁免的是该源或利用该源的实践的本标准的要求,不包含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1.2第g项“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向所有涉及或可能涉及职业照射活动的工作人员承诺: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服务”,三类射线装置(X-Ray)申请了豁免管理,其“操作人员”需要进行健康监护(如职业健康体检等)。